关于举办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函
来源: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时间:2007-09-05点击:1815
关于举办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函 |
|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水教协[2007]8号 关于举办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函 部直属各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各有关单位: 近几年,水利立法成果丰硕,水利执法力度加强,水事纠纷调处卓有成效,为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帮助基层水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水政执法相关知识,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,进一步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,根据水利部办人教[2007]58号“关于印发水利部2007年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计划的通知”安排,经水利部主管部门同意,我会定于9月下旬举办“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”。有关事项如下: 一、主要培训内容 1、水事纠纷调处与和谐社会建设;(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领导授课) 2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解析;(水利部专家授课) 3、水利法规和行政执法;(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邢鸿飞教授授课) 4、新式水行政执法文书运用与制作;(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范艳萍教授授课) 5、水行政执法程序以及水事案例评析;(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陶蕾教授授课) 6、节水型社会与水政执法;(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俞双恩教授授课) 7、水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;(水利部专家授课) 8、经验交流。 二、培训对象 水利部所属单位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政执法工作的领导、相关负责人和水政执法业务骨干。 三、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采取课堂授课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届时将赴有关水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考察。 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 时间:2007年9月20日— 26日(9月19日报到) 地点:南京(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) 五、其他事项 1、请各单位重视、支持培训班工作,协助转发通知并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培训。 2、培训班每人交培训、资料费1000元,交通考察费按实收取;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3、培训班由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继续教育学院承办,报名参加培训班的人员,请于开班前一周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承办单位。承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回执发出报到通知,告知培训班具体事项。 4、培训班结束后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培训证书》,请学员准备一张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。 5、联系方式: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秘书处联系人:牛 杰 郭 鸿 联系电话:010-63203659;63203433 传 真:010-63203652 通讯地址: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 编:100053 E-mail:sljyxh@mwr.gov.cn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:吴卫华 邵国平 联系电话:025—83786362 传 真:025—83738339 通讯地址: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 编:210098 E-mail:whwu@hhu.edu.cn 附件: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全国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,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:(单位公章) 单位名称 | | 详细地址 | | 邮政编码 | | 单位电话 | | 传真 | | 手 机 | | 姓 名 | 性别 | 部 门 | 职 务 | 电 话 | 手机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注:此表可复印,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 | |